粽子艾叶香满堂,廉洁自律记心上。 每逢佳节倍思“清”,风清气正过端午。 在2020年端午佳节来临之际,纪检监察室提醒您: 请自觉遵守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,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,节俭、文明、廉洁过节! 1.严禁违规收受或赠送红包、节礼等财物 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,不违规接受和赠送红包、节礼,特别要高度警惕电子礼品、电子礼券、电子红包,过好“ 廉节” 。
2.严禁组织或参与公款吃喝 全体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,坚决抵制公款吃喝尤其是“ 一桌餐”“ 私房菜” 。
3.严禁组织或参与公款旅游或其他高消费娱乐、健身等活动 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抵制不良风气,强化纪律意识,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,杜绝用公款组织或参与旅游、高消费娱乐、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的行为,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以及与职务、身份不相称的活动。
4.严禁公款购买和赠送节礼、违规发放津补贴 节前及节日期间,要严格遵循有关规定,加强纪律和资金支出审查,防止发生违规使用公款、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情况。
5.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 全体干部职工要落实公车使用、加油、维修等制度,规章条例要入脑入心,自觉接受监督。
6.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《关于严格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若干规定》要求,带头移风易俗,倡导文明,净化社会风气。
7.严禁酒驾、醉驾行为 全体干部职工要时刻坚守“ 喝酒不开车、开车不喝酒” 的法律底线,遵纪守法,拒绝酒驾。防止疲劳驾车,做到安全出行。
8.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疫情反弹风险依然存在,全体干部职工要遵守相关规定,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,切莫放松警惕,以强有力的担当和高度的使命感,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。
祝全体干部职工及家人, 廉洁过端午,幸福又平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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